这几天带领我的会计群的部分群友们学习了一下即将实行的新劳动合同法,算是法律做了个简单的学习了解,感觉有三个地方印象较深:
一是以前好象是叫劳动法,现在改叫劳动合同法,不知这当中强调的意义何在;
二是新法中专门讲到了集体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遗这样的合同概念及相关条款;
三是强调了工会组织在新劳动合同中的位置、作用与功能,看来工会组织的建立与完善与新法下的重要内容。
新法对劳动合同制定的格式及必须具备的条款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相信这些对保障广大劳动者的权益是很有帮助的,不过,感觉新法也存在许多不足地方,最重要的是,感觉虽在许多地方劳动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劳资双方的各项权力与义务,相关部门及政府在劳动合同中承担的角色及义务,但在当各方违反劳动法时到底如何处理,还是许少许多钢性的条款做为法律执行的保障。
哎,也行正象大家说的,这是为法律留有回旋的余地吧!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毕竞法律的真正制定者,还不是最为广大的普通陌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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